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成都市应急系统紧盯关键风险和事故隐患

依法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现将6起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望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守安全底线

共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某气体开发有限公司

超范围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对某气体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储存仅限于纸单交易非满瓶(从客户回收的空瓶)的氢气5瓶、氦气2瓶、甲烷1瓶,存在超范围储存隐患,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此外,液氧储罐采用的防护导管为可燃性导管,且从汽化器出来的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体等管道无介质名称及管道色标。

       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规定。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7月22日对该企业处罚款3.8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危险化学品气体管理容不得半点松懈,规范储存、管道标识、储罐防护是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该气体开发公司因违规超范围存放气瓶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储罐、管线多项安全设置不合规,触碰安全生产法律要求。各危险化学品气体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仓储及供气设施自查整治,杜绝重经营、轻安全的错误思想。企业管理层要切实扛起管理职责,逐项整改各类隐患,全方位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屏障。

 

某家居有限公司

粉尘作业区未采取控爆措施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家居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木工车间粉尘沉积厚度普遍超过3.2mm,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此外,袋式除尘器收尘仓未采取控爆措施,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防爆,电机型号不满足防爆要求,人体静电释放装置不防爆,雕刻机进风主风管支风管软管长度大于3米,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报警信号未接入有人值守场所,XL-21动力柜柜门与柜体未做等电位联接,柜内积尘严重、隔弧片缺失。

       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成都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6月15日对该公司处罚款3.1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对于涉粉尘工贸企业而言,设备防爆管理、配电安全防护、除尘系统日常运维、安全预警值守,是防范粉尘事故、稳固安全生产防线的关键环节。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应聚焦粉尘清理、设备设施防爆控爆、配电安全、预警值守等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台核查设备防护状况,逐项规范配电设施设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标准,从源头排查整治各类细微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某肥料公司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对某肥料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某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责不到位;同时,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周某某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职责。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7月15日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某、安全管理人员周某某分别罚款2万元、1.5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法定职责没有“缩水”空间。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必须符合企业实际和国家标准,绝不能照抄照搬、自降标准;演练必须真做真练,绝不允许搞花架子、走过场。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带头建、推动落。组织演练、开展培训、如实记录,是法律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的三项“硬任务”,少一项就是失职。守好演练与培训的责任田,就是守住了员工生命的防线。

 

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楼外露天存放

乙酸乙酯、聚氨酯树脂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对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办公楼外露天存放乙酸乙酯、聚氨酯树脂。

       该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关于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专柜(以下统称专用储存场所)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7月22日对该企业处罚款5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乙酸乙酯为易挥发易燃危险化学品,聚氨酯树脂遇高温分解释放可燃蒸气,二者均严禁露天放置。日晒高温环境下,乙酸乙酯易挥发聚集,遇静电、明火易引发火灾闪爆;聚氨酯树脂暴晒加速变质,包装破损易渗漏,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企业务必以此为戒,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规范划分储存区域,配齐安全设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杜绝违规堆放行为,守住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底线。

 

某酒店管理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对某酒店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楼顶生活水箱为有限空间,2025年11月28日水箱清洗时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规定。成都市锦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5月27日对该企业处罚款1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有限空间内部密闭、通风不畅,极易发生中毒、窒息等伤亡事故,作业审批是防范有限空间事故不可或缺的前置管控环节。本案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开展水箱清淤、化粪池清掏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安全措施。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杜绝简化安全流程、违规组织作业等行为,切实规范现场作业管理,从源头防范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

 

某加油站操作井泄漏报警系统

未正常运转违法案

基本案情

       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站3号汽油井内管道泄漏监测报警连接软管断裂掉落,泄漏监测失效,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该站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正常运行的规定。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于2026年3月27日对该企业处罚款0.8万元,相关问题隐患已整改完成。

案例警示

       加油站油气泄漏监测是防范燃爆事故的核心防线,设备完好有效是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连接软管断裂脱落,无异于自断“安全触角”,让泄漏风险进入“失明”状态。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本案教训,常态化开展加油井、输油管线等设施设备巡检维护,杜绝重经营、轻运维的错误思想。企业管理层要切实扛起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排查处置设备隐患,全方位筑牢油气经营安全防护屏障。

 

成都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技能

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成都市应急管理局